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德育思考
发布时间:2018-11-07 点击率:0
摘要:学术不端相伴学术行为而生。研究生学术不端现象被频繁披露,在一定范围内对大众心理和学术尊严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受多种因素影响,社会环境的恶化、研究生培养及学术评价制度的缺陷、导师的指导不力、自身学习动力不足等皆可诱发学术越轨行为。德育视角下防范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加强教育引导、重建制度文化、重视导师育人,在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能力和学术自觉上下功夫。CNKIpro论文查重网提供知网查重检测系统服务,所有论文查重系统均来之官网检测,查重报告均支持验证真伪!不论您学习哪个专业,写作什么类型的论文,只要您有文本相似度检测的需求,知网查重检测系统总有一个版本适合您。
关键词:高校;研究生;学术不端;德育
作者简介:刘兆磊(1967-),男,江苏徐州人,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部)副院长、部长,副教授。(江苏 南京 210095)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校研究生学术文化建设的组织与实践”(项目编号:JGZZ13_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1-0200-02
学术不端现象究竟何时产生,至今无从考证。不过,就像科学无国界这种信念所标示的那样,学术行为自然也是跨越国界的,因而与之相伴而生的学术不端也就成了一个范围内的现象。诸多的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生,不仅为整个学术共同体带来信任危机,也把高校研究生群体推到舆论的前沿。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及伦理信任面临质疑,人们甚至对学术不端者的不良人格缺陷提出追问。虽有放大的嫌疑,但不可否认的是,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学术不端的概念界定和问题的提出
早期的学术界对学术不端问题研究甚少,这是因为在学术共同体内部有相对完善的学术伦理规范制度、学术成果发表程序和技术规范,一定程度上对学术不端起到了防范和抑制作用。二战后,《军人权利法案》的颁布以及前苏联卫星上天促使美国重视教育投资,美国联邦政府开始与大学建立紧密的科研合作关系。大学在政府巨额财政支持下开始与外部接触,大学的工具主义成为学者新的信念。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美国学术界出现了一些因编造或篡改实验数据来争取研究项目或应付课题检查的现象。因是个别偶发事件,故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关注。直到20世纪70年代,学术不端现象开始在欧美等教育发达国家被逐渐披露。“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15年间,几乎每年都有一个类似的丑闻被披露,且多发生于美国知名的研究型大学,包括耶鲁、哈佛等。”[2]1989年经过对来自32个国家的学者进行的调查显示,并不支持在科学领域学术不端仅仅是个别现象的观点。[4]英国爱丁堡大学丹尼尔德·范尼利等在网络期刊《科学公共图书馆》上也介绍,通过对1986年至2005年间的21项学术不端行为的统计分析发现,科学研究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能远比人们想象的要严重,近50%的科研人员表示知道自己的同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4]这表明,这一时期的学术不端绝非是个别或偶发现象。
这不仅动摇了人们传统上对科学家的伦理信任和对大学的尊崇,更引起了西方学术界和高等教育界甚至是政府对学术体制运行和监督的关注。美国联邦政府于1988年发布了《联邦登记手册》,将学术不端定义为“编造、伪造、剽窃或其他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中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1992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位科学家小组又将学术不端行为修订为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伪造、篡改或抄袭行为,即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在伪造(fabrication)、篡改(falsification)和抄袭(plagiarism)三者中。[5]
20世纪90年代,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政府和社会大量的科研资源向高校倾斜,促使高校大规模开展科研活动、招收大量研究生,努力向研究型或教学科研型大学转变,这在客观上为“拜金”现象在大学的出现提供了契机,学术不端现象开始引起国内关注。特别是一些知名学者的不端行为被频频曝光后,在学术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并对中国学术共同体内部集体操守提出了怀疑。我国政府和高校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有的高校纷纷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和细化的条例。2007年中国科协发布《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对学术不端定义为“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2009年教育部针对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将其列为七种表现形式: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以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1]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至今已走过三十多年的历程,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到2010年底,我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机构已分别达到347所、697所,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达509家,全国在学研究生已达153.84万人,其中博士生25.9万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2.17万人。[6]研究型大学逐渐成为研究生培养的主导学校,占比6%的“211工程”大学,承担了全国五分之四的博士生、三分之二的硕士生的培养任务。[7]研究生学术不端现象被频繁披露,在一定范围内对大众心理和学术尊严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如果因个体的不端行为被群体效仿,将对多年来构建的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带来巨大的冲击。这一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倘若十年前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被曝光,还会自受道德的谴责。但眼下许多人除了抱怨时运不济之外,似乎并无羞愧悔改之意,旁观者的态度似乎也是事不关己,漠然视之,这不得不引起高校的关注。
尽管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有众多明确的规章予以防范和震慑,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学术不端行为也绝非易事。毕竟,诸如简单的剽窃、抄袭等行为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伪造数据或更改实验条件等的学术欺骗就很难被发现,且调查起来也需要专门人员介入并要重现实验过程,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二、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影响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
自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确立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得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负面的影响因素也随之而来,大学校园也未能幸免地受到实用主义等观念的冲击。学术组织的行政化倾向越来越突出,不恰当的考核与评价指标引导着大学严重向科研及论文等倾斜。急功近利、诚信缺失的现象比较普遍,大学内部浮躁之风和功利行为逐渐盛行。在经济市场化、行为功利化、利益多样化的多重压力下,催生了一些带有功利色彩的“新文化”,大学的原生文化濒临衰微,日渐稀薄的象牙塔精神被进一步损伤。部分研究生的学术精神、学术道德每况愈下,那种甘于远离利益诱惑、面对清贫寂寞而不懈追求学术之路的心气也是渐行渐远,投机取巧的心态在研究生中滋生,研究生德育工作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
2.研究生培养制度因素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研究生培养质量控制方面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程序化要求,如设置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博士生资格考试、学位论文预答辩、双盲评审及正式答辩等环节,并对各环节的开展时间及其间隔作出明确规定,各类高校几乎是大同小异。这在研究生小规模培养阶段,对其质量控制的确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研究型大学研究生数量的急剧膨胀,面对大批研究生的集中答辩申请,这些看似严密的程序化要求往往会演化为一种“形式”,甚至埋下学术不端的隐患。比较突出的是预答辩到学位论文外审、双盲评审到正式答辩、正式答辩到论文终提交学校存档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致使申请者对评议人的意见和建议无法消化和吸收。有的高校甚至规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将失去获得学位的资格,并且答辩申请一旦通过还不能撤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后续过程。既然僵硬的制度无法改变,短时间内又根本不可能对论文的修改大动干戈,在实验结果有偏差或不如意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数据以求蒙混过关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3.研究生学术评价因素
越来越多的高校把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一定数量或质量的学术论文作为取得学位的必要条件,并对论文发表的专业核心期刊进行人为分级,规定了论文发表期刊的范围和数量。不少学院又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如要求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发表sci论文,甚至对单篇或多篇的影响因子进行下限规定。有的高校干脆将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的要求一视同仁。初衷是希望通过这一关卡提高研究生的学术功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但近年来研究生规模的迅速扩张与核心期刊数量有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2012年全国研究生招收58.4万人,其中硕士生51.7万,博士生6.7万人。而中国大陆学术期刊(包括扩展核心学术期刊)总量为6448个,其中核心期刊为1939个,[8]可见研究生在学期间要在各校规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也非易事,调查表明,有64.4%的博士生认为必须发表科研成果的规定对按期完成学业有明显影响。[9]研究生的学制多在2-3年,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而不能按期毕业,其理想的就业职位势必落空,学习与生活也将陷入困境,因为国家的研究生培养经费是按照其学制拨付的。不尽合理的制度缺陷和过于激烈的就业竞争,很容易导致研究生心态失衡,在缺乏有效的道德和制度约束机制的环境中,少数人有可能出现铤而走险的不良行为。
4.导师因素
在高度强调科研的导向下,高校对教师的考核越来越指标化和定量化,部分导师的价值观念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其研究兴趣不再是从学术劳动中获得精神满足,而更多是为了高校的业绩考核需要,以获取更高的社会地位和声誉。目前,导师的科研项目基本由研究生完成,科研成果还被算作导师的成果,而指导研究生的多少还可以计作工作量,所以多数导师对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需求是多多益善,很少考虑自己的指导能力。调查发现,37%的研究生与导师的交流为“每月1次或更少。”[11]导师的主要精力忙于拉项目,研究生负责完成项目,以致师生间异化为“老板和雇员”的关系,“教而不师、师而不导”、“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时有发生。学科内部导师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因人而异,又导致学科文化的影响力逐渐下降。没有学科文化的内在熏陶与渗透,科研就会失去育人的功能,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意识也会日益淡薄。
5.研究生自身因素
我国实行硕士生统一招生,笔试成绩在录取中占有很高的权重,有的高校甚至不惜牺牲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时间,忽视对学生基本学术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鼓励学生较早开始准备考研,高分低能的研究生不在少数。出于对招生指标的渴求,学术声誉不高的学校还存在着即便生源质量再差也不得不降格以求的现象。对于博士生而言,不少高校规定博士生在报考时就要确定所选导师,而且“从一而终”。由于师生间在前期缺乏深入了解,现实中很容易造成部分导师与学生间的不适应,继而导致博士生学习缺乏动力甚至失去学习的兴趣。学习动力一旦丧失,其学术自律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必然淡化,为了尽快毕业以抢先占领心仪的职位,学术不端行为就很难避免。
三、德育视角下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防范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研究生的学术道德
治理学术不端,防范教育应先于惩戒。尽管学术不端行为与研究生所处的文化和社会环境有关,但长期以来,高校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弱化是导致部分研究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缺失以及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底线失守的主要原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为道德建设指引方向、创设价值动力、提供精神源泉、奠定心理基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当前我国在社会转型期明是非、辨善恶的道德评判准绳。高校应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将它融入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通过实践教学加深研究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理解,强化研究生在多样化环境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认同,并进一步转化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追求。同时要严格学术制度,着力强化研究生的学术道德,通过课堂讲授、载体宣传、典型案例警示及建立在学研究生信用档案等方式,进行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恪守学术道德的舆论氛围。
2.重建制度文化,提升研究生的学术能力
制度文化是德育的隐性课程,体现的是学校特有的管理理念、人文精神和运行效度。背离基本道德的制度设计很容易使人们走向制度的反面,出现越轨行为。高校要重视制度文化建设,营造学术至上、自由宽松、团结协作和公平竞争的学术氛围,使高校学术回归本真,创造条件提升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尽快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大学之大,在于精神之立。”在知识经济社会的前台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承担起引领社会前进的使命,在开放中要守住自己的边界,而不是沦为经济社会的附庸。要在学校、学院、学科等不同层面给研究生提供高水平开放式学术交流平台,扩大知识视野,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上,要弱化管理者的权限而强化导师的责任,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外审及是否需要预答辩等环节可由导师负责;因培养目标不同,要取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必须发表论文的规定;针对研究生规模扩张与核心期刊总量有限的矛盾,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考核也要适当扩大范围至在报纸、非核心期刊、学术会议、网络在线等发表的学术成果或对社会与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等。
3.重视导师育人,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自觉
研究生学术越轨行为与个别导师的职业道德缺失、学术精神淡漠、指导力度不够有很大关系。高校要重视对导师队伍的规划和教育,落实导师是研究生教育责任人的观念。同时要创设良好的育人条件,重构导师的人格魅力和敬业精神对研究生的感化和熏陶环境,在潜移默化中培育研究生的学术自觉。在人才招聘中要克服近亲繁殖的现象,改善学科学缘结构,重塑各学科的价值观,发挥学科文化对研究生的影响力。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和办法,尝试建立博士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让具有学术潜质和创新能力的研究生脱颖而出。完善导学互选机制,尝试对新入学的博士生进行实验室轮转,并在轮转过程中认识和选择导师,改善导学关系,提高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实行岗位薪酬制,取消导师在研究生培养活动中的计工分现象,控制导师的招生规模,提高师生间的互动交流频率和交流质量。完善导师绩效考核体系,合理分配导师教书与育人权重,把导师培养的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人格人品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引导研究生导师树立教书与育人并重的思想。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EB/OL].(2009-03-21)http://www.gov.cn/gzdt/2009-03/21/content_1264527.htm.
[2]Fox MF. Scientific Misconduct and Editorial and Peer Review Processes[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94,65(3).
[3]王建华.英国调查显示全球学术不端行为普遍[J].教育情报参考,2009,(7-8):11.
[4]Steneck NH. Research Universities and Scientific Misconduct:History,Policies,and the Future[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94,65(3).
[5]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课题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1[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7]吴启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会议主要议题的说明[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11):1-6.
[8]邱均平,吕红,余厚强.中国学术期刊地理分布不均[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3-20(03).
[9]李海生.我国博士生延期完成学业的影响因素分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5):9-15.
[10]陈珊,王建梁.导师指导频率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影响[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3):61-64.
作者:刘兆磊
来源:中国电力教育 2013年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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