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动画学院查重-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外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点击率:0
根据《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吉动教字[2014]29号)和《吉林动画学院学位(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吉动教字[2013]8号)文件,学校决定在2017届毕业生中组织各学院开展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外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外审专家遴选
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自行遴选校外专家,人选以各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和平台专家库为主,也可根据需要另行推荐。聘请专家原则上副高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行业、产业经验。每个专家评审份数不多于2份。4月10日前将外审专家信息表(附表1)上报教务部审核。
二、外审工作安排
1.4月14日教务部按4%的比例抽取送外审的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名单并下发。
2.各学院应在4月21日前将外审材料送交外审专家,并上交各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抽查外审情况表(附表2)。
3.外审材料指毕业论文正文部分或毕业创作(设计)阐释(含光盘),不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外文翻译等部分,论文中不得出现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
4.各学院于5月4日前将外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反馈到各系、指导教师和学生,同时将外审结果报送教务部备案。
1.外审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一次答辩资格(已经参加答辩者成绩作废),修改合格后,参加二次答辩或延期一年答辩,外审成绩作为毕业成绩的参考;
2.外审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学生须根据外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做出修改,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进行修改并加以指导;
3.学生对外审成绩有异议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四、外审专家费用按每份100元下拔。
附件:
1.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外审专家信息表
2.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抽查外审情况汇总表
3.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外审专家意见表
教务部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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