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4-20 点击率:0
从南华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 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决定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
一、检测对象与范围
检测对象与范围: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
二、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有抄袭行为 |
C | 50﹪≤R≤70﹪ | 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
D | R>70﹪ | 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且注明出处后才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学生(C类),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当年可以再申请答辩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学生(D类),视为严重抄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推迟一年答辩。
5、对于检测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学生(C类)对应的指导教师的指导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的按照70%计算。
6、对于检测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学生(D类)对应的指导教师的指导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的按照50%计算。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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