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点击率:0
各系(部):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决定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展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与检测方式
2、检测方式:学校为系(部)分配检测账号,各系(部)负责对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检测,学校对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
1、检测软件:大雅相似度分析系统入口:https://daya.cnkipro.com/
2、使用方法:登陆网址选择“机构批量论文检测”,输入子账号(学校为系(部)已分配好)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选择多个文件上传进行检测。详细使用方法,可查阅首页下方的链接“使用帮助”。
检测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
1、初检:各系(部)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计划,在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初检时间。
2、复检:对于初检后需修改的毕业设计,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
3、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各系(部)检测工作(包括初检和复检)须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前三天结束。
四、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可申请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仍大于30%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资格。
3、C类:由系(部)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经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设计;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
4、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必须在初检中通过检测,并且文字复制比在20%以内(含20%)。
5、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测要求
1、学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电子版。
2、在检测完成后,应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分别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其结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3、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将检测结果、对作假行为的处理以及本学年度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建设情况等形成总结报告,反映在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总结中。
怀化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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