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4-20 点击率:0
从江汉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研究中科学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院决定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按各学部每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人数20%的比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二、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进行论文评阅、答辩工作。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疑似有抄袭行为。学部对B类论文的检测情况及处理意见需形成文字材料,并督促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的学生(C类),直接取消次答辩资格,并向学部反馈指导教师名单,责令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C类学生待整改后等复检通过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二次答辩,复检没有通过将直接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C类情况需由学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送学院教务处备案。
4.学部推荐参加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20%。
四、检测工作程序
1.每年4月初,教务处按照各学部每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人数20%的比例下达抽检学生名单。
2.4月15日之前,学部收集需检测学生的定稿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
3.教务处汇总全部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档案后进行统一检测。
4.4月30日之前,教务处反馈检测结果,各学部监督学生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
5.各学部根据检测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整改,学生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有关说明
1.各学部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抽检学生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文件名称一律以“作者姓名_学号_文献名称.doc”命名,文件内容只提交正文,收集后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要求各学部保存全部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档案,刻录光盘备份存档。学院可根据需要随时抽检。
3.对检测结果为C类学生,教务处会进行二次检测并备案,二次检测费用学生自理。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教务处需要同时打印留存C类学生论文检测报告单。
4.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需将上交省教育厅的省优论文后一稿(含文献综述部分)进行检测。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