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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4-20  点击率:0

从江汉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研究科学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院决定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按各学部每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人数20%的比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2.推荐参加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评选的所有论文。

二、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进行论文评阅、答辩工作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疑似有抄袭行为。学部对B类论文的检测情况及处理意见需形成文字材料,并督促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的学生(C类),直接取消次答辩资格,并向学部反馈指导教师名单,责令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C类学生待整改后等复检通过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二次答辩,复检没有通过将直接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C类情况需由学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送学院教务处备案。

4.学部推荐参加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20%。

四、检测工作程序

1.每年4月初,教务处按照各学部每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人数20%的比例下达抽检学生名单。

2.4月15日之前,学部收集需检测学生的定稿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

3.教务处汇总全部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档案后进行统一检测。

4.4月30日之前,教务处反馈检测结果,各学部监督学生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

5.各学部根据检测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整改,学生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有关说明

1.各学部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抽检学生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文件名称一律以“作者姓名_学号_文献名称.doc”命名,文件内容只提交正文,收集后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要求各学部保存全部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档案,刻录光盘备份存档。学院可根据需要随时抽检。

3.对检测结果为C类学生,教务处会进行二次检测并备案,二次检测费用学生自理。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教务处需要同时打印留存C类学生论文检测报告单。

4.参评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需将上交省教育厅的省优论文后一稿(含文献综述部分)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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