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17-04-19 点击率:0
从河南科技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深化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研〔2014〕8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导师的学术声誉,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失范行为。现决定在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对我校2016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面质量检测与盲审工作,由研究生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与盲审范围
拟于2016年6月申请学位的全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提交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除《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不需编入外,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
2.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院名称_学生类别(学号、姓名等用下划线隔开)。学院名称可简称为:生科,动科,食品,园林,资环、经管、机电等;学生类别分:全日制硕士,职业学校教师)。
三、工作安排
(一)检测 (4月20日-4月25日)
1.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应于4月20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统一用U盘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
2.4月20日-4月22日,研究生处对学位论文进行系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单反馈各有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为确保检测任务顺利完成,谢绝研究生个人及导师来人或来电咨询。
3.4月23日-4月25日,导师依据检测结果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
对于整篇总复制比大于等于30%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意见表》(见附件),连同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再次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二次检测。
(二)二次检测 (4月26日-4月28日)
研究生处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在本次检测的基础上,再次对论文进行修改。
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将推迟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
1.提交论文终稿电子版及纸质版要求(4月29日-4月30日)
各学院将研究生修改后的所有论文(包括全日制和在职)电子稿与纸质稿(2份)以及评审费于4月30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
纸质稿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打印,论文中应去掉论文作者及导师的姓名信息。
2.送审(5月4日-5月20日)
研究生处学位办针对每篇学位论文联系2名外校专家,对送审论文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3.盲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推迟论文答辩。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检测与盲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防止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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