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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学院2017届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4-16  点击率:0

从钦州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5%,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各教学单位:

为了培养优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根据有关管理规定,我校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学位论文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申请学士学位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

二、送检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要求

(一)拟检测学位论文的学生需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为:学位论文word文档的正文部分(含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除去摘要、附录、致谢等),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学院名称.doc,如“张三_1101403227_教育学院.doc”,此命名方式有利于提取作者信息。

(二)各教学单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收齐并检查无误后,在论文答辩前3周完成轮检测。检测时选定全部比对数据库

三、检测要求与结果处理

学生的学士学位论文在答辩前,按要求均需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送审或答辩。检测程序如下:

(一)指导教师初审。学位申请人员完成学位论文后,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填写《钦州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次检测。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小于等于25%,视为检测通过,可进行论文送审或答辩;重复率大于25%,视为检测未通过,责令作者在10天内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并提交《钦州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复检申请表》(附件2)申请复检,经重新检测审查合格后,方可将论文送审及参加答辩。

(二)对论文中有抄袭行为或论文本身重复率高,却借助技术手段或各种方式在论文重复率的检测中降低重复比例的,按作假行为处理

(三)学位申请人员如提交不同于送审论文纸质版的电子版进行检测,一经查出,按作假行为处理,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超60%或二次检测仍超25%的,三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第三次及以后检测仍未通过者,按每半年集中受理一次答辩申请,并重新进入论文审查程序。

四、检测报告提交要求

各教学单位在完成检测工作后一周内须将《钦州学院××届学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4)以及所有被检测论文的检测报告单(PDF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qzxysjk#163.com。检测报告单请以“教学单位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命名,并将所有报告单放在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

五、检测工作其他事项

(一)论文检测和复检工作均由各教学单位完成。

(二)检测报告一律不下发个人,只向教务处提供检测结论。学生如有异议,可到所在教学单位检测负责人处查询。

(三)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论文工作计划,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统一检测。

教务处

2016年12月28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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