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2012 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安排
发布时间:2017-04-15 点击率: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 的质量监控,严肃学术纪律,维护学校声誉,促进学术诚信,营造良好的 学术环境,研究生学院将对 2012 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 行基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联机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2012 年上半年度申请学位、参加论文答辩的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 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高校教师在职攻 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提前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都需进行检测。
一、学位论文的检测分两阶段进行:
(一)论文送审前检测和复检
1、被检测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可为 doc、docx、pdf 格式;
(2)学位论文命名规则为:学号+姓名(不要以论文题目命名)。
(1)文字复制比在 20%及以下的学位论文,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具 体情况分析判断,如确认学位论文中不存在抄袭行为,视为通过检测,由 研究生自行修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文字复制比在 20%-50%(不含 50%)以内的学位论文,要求研究 生修改学位论文,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文字复制比仍在 20%-50%之间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 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出具书面意见,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 章后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根据认定结果做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延 期半年答辩处理,并将其学位论文列入校级送审名单。 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复检的研究生,需提交导师签字同意复检的书面材 料和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复检结果由研究生学院及时向各学院和导 师反馈。
(3)文字复制比在 50%及以上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必须延期答辩, 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由导师进行严格审核,半年后填 写《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将修改后的论文重 新提交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送审或答辩。如果导师认为该论文当年 可以提交送审,须书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位分委员会组织 3-5 名专家进 行认定,出具书面意见,由分管研究生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 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根据认定结果做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延期半年答辩 处理,并将其学位论文列入校级送审名单。
(二)答辩前抽检 答辩前,研究生学院对拟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随机进行抽检。答辩 抽检的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 30%的,视为未通过检测,按延期半年答 辩处理。如果导师认为该论文可以提交答辩,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 位分委员会组织 3-5 名专家进行认定,出具书面意见,由分管院长签字并 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根据认定结果做出允许答辩 或延期半年答辩处理。 不按时提交论文进行答辩前抽检的视为未通过检测。
二、检测时间安排:
(一)论文送审前检测和复检时间安排:
1、检测时间:4 月 2 日—4 月 6 日。 4 月 2 日 自动化学院、建筑学院 4 月 3 日 运输学院、数理学院、经管学院 4 月 4 日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机电研究所 4 月 5 日 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学院 4 月 6 日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外国语学院、马克思 主义学院
2、文字复制比在 20%-50%(不含 50%)的学位论文复检时间:4 月 16-18 日。
(二)答辩前抽检时间安排: 研究生学院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答辩安排,在答辩前一个星 期内进行论文抽检。
三、检测工作安排:
1、论文送审前检测和复检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完成,为避免研究生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与其答辩论文不一致情况的发生,学位论文应由导师 审阅同意后,由导师报送学位论文电子版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各学 院研究生办公室汇总后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形 式审查,具体形式审查办法请各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答辩前论文抽检统一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进行抽检,并及时向各学 院和导师反馈抽检结果。
4、为了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研究生学院不接受个人检测的申请。
5、为防止仅从文字措辞上修改论文以降低检测比,本次学位论文检 测结果仅提供文字复制比,不再提供详细检测结果。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本学期研究生论文形式审查、答辩等研究 生培养环节制定督导计划。
7、研究生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撰写完成并符合《兰州交通大学研 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格式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把关,如研 究生学院发现未完成的学位论文或者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并视 为未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同时对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导师进行问 责。
四、其他
对于未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一律 不得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如发现采用非合理手段达到降低检测文字复制比的研究生,取消该研 究生本次答辩资格,按延期答辩处理; 如发现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和《兰州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暂行)》等相关规定,对相关研究 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所获毕业证书和学位;牵涉的导师和 相关人员,按照《兰州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暂行)》的规定承担相应 责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研究生开展科学道德和 学风建设教育,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提高研究生自律意识,认清 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品质。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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