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17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4-15 点击率:0
以下是本站就处理办法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及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现将201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送审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中期考核合格,开题报告已通过,学术型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专业型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学位课成绩达到75分(学位外语达到60分),选修课程成绩达到60分。在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合法期刊上发表的以作者署名的学术论文一篇(以正式刊物为准),或核心期刊导师为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一篇(含录稿通知,但需指导教师担保)。以上两类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为渤海大学。对审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允许其参加论文答辩。3月29日前将资格审查结果(见附件1)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2、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查学费缴纳情况,仍欠费的学生,不能参加此次答辩。各学院欠费学生名单以学生发展与事务中心缴退费服务部公布的欠费学生名单为准。
二、检测、送审范围
1、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2016年12月20日前因各种原因未能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全日制往届研究生。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位论文检测、送审。
三、学位论文检测时间安排
1、4月5日—4月10日 全校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各培养单位将拟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科(以“学院检测编号_学号_姓名.doc”命名,每专业一个文件夹,论文命名必须按照要求,否则影响论文的检测结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答辩。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学位论文检测名单及电子版一览表。研究生学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通报给各培养单位教务秘书,请教务秘书及时反馈给导师及研究生。(学院检测编号对照表见附件2,申请学位论文检测名单一览表见附件3)
研究生提交的送检论文如果是非稿或送审稿,被查出或被检举者,经查实,直接取消本次学位论文的送审资格。
2、4月11日 由研究生学院按通过检测论文总数的30%抽取校外盲审名单。
3、4月13日— 4月14日 对次检测结果为30%—50%的论文进行二次检测,具体要求同次检测。
4、4月17日— 4月18日 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拟送审的学位论文形式检查。
5、4月20日 各学院将已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盲审版)及《学位论文送审一览表》报送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印刷、送审。论文命名以“学院-学号-作者姓名.doc”命名,每专业设一文件夹并注明人数(如:思想政治教育 5人)。外审印刷费由学生本人承担,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收齐后,送相关复印社。
盲审版具体要求:
(1)不能暴露学生及导师相关信息;
(2)删除致谢或后记部分;
(3)可以保留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但不能暴露具体信息。
例如:XXX.锦州地区留守儿童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当代教育科学(省级期刊),20XX(XX):X-X.
如未能及时提交论文盲审版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论文送审,延期答辩。
6、4月24日— 4月25日 研究生学院整理,编码。
7、4月26日 论文寄送相关评审专家。
8、5月1日— 5月30日 学位论文校内、外进行评审。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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