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标准
发布时间:2017-04-14 点击率:0
CNKIpro论文查重网从山西财经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5%,学生本人可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 待重复率合格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章 总 则
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含毕业论文)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各类学位论文。
第二章 检测方法与检测工作组织
第三条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具有原创性或创新性特点,高水平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
第四条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意识和科研创新精神,使其恪守学术规范,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工作。
第五条 学校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所有在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按要求参加学位论文检测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第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检测工作按学院集中进行,接受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第三章 检测内容与检测标准
第七条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内容为学位论文主体部分和论文中标注引用的部分,不包括目录、后记、参考文献等内容。拟检测的学位论文均须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正文格式为Word 2003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doc”),论文写作格式、排版严格遵守《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对不合规范者不予检测。
第八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以检测报告中“文字复制比”为主要依据。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检测结果分为“合格”、“修改后复检”和“不合格”三种。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合格
博士论文初检复制百分比<10%,硕士论文初检复制百分比<15%,视为“合格”。对于初检合格的论文,研究生和导师还应对其学位论文检测中复制比过高的部分及相关内容作进一步的分析判断并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即可进入论文送审和答辩程序。
(二)修改后复检
博士论文初检复制百分比在10%至35%之间,硕士论文初检复制百分比在15%至35%之间,视为“修改后复检”。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或博士生导师组,由相关学院或博士生导师组通知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检测结果完成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周。修改任务由导师负责把关,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复检不合格者,不得进行本年度论文送审与答辩。
(三)不合格
博士、硕士论文初检复制百分比≥35%;博士论文复检复制百分比≥10%,硕士论文复检复制百分比≥15%,视为“不合格”论文。对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受理其论文答辩申请,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或重写,延期申请学位,随同下一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第九条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责任人,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导师要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和提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30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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