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检测
发布时间:2017-04-07 点击率:0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研究中科学引用文献资料的良好习惯,杜绝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使用中国知网查重官方入口对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参评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50﹪≤R≤70﹪ |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
D | R>7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2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学生(C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50%的,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学生(D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70%,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5.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四、检测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在参考学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检测结果与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意见相结合,制定本学院管理规定,并向全体学生和教师公布,做好安排指导工作。
2.教务处统一为各学院指定检测帐号和密码,并根据学院上报参加毕业论文学生人数分配检测篇数。各学院本周内(3月9日前)上报参加毕业论文人数。
3.学院确定参加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名单和学生名单,确定无误后将名单导入系统。
(注意:学院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且准确无误)
4.4月21日前由学生本人完成论文提交检测工作,每人必须参加检测且仅限一次。
5.4月28日前指导教师根据检测报告情况填写审阅意见,同时督促学生在不少于2周的时间内进行论文修改。
6.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检测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于5月4日前汇总二次检测名单,报教务处申请所需复检篇数,检测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再次检测合格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7.各学院推荐校级优秀论文由教务处统一检测。
8.学校将通过“检测系统”平台即时了解全校学生论文检测情况及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情况。请各学院发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
教务处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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