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关于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7-04-06 点击率:0
近年来,学报作者在投稿中屡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如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注释,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这些无视学术道德与操守的不端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而且给编辑工作造成了极大困扰,损害了学报的学术声誉,严重败坏了学风,在学术界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倡导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净化学术空气,维护作者和刊物的权益,促进我省高校学报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学报的实际,发表如下郑重声明:
一、从本声明公布之日起,凡向本学报投稿,作者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稿如出现以下一种情况: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虚假注释等,一经发现,立即撤稿。
二、对由于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报将在刊物上对其不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三、凡被发现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本学报将通报情况,5年内将拒绝刊发其文章。
四、欢迎知情者举报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将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五、凡给本学报投稿者,均视同承认本声明。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全体同仁愿与广大作者一道,为共同构建公平合理、规范健康的学术平台而不懈努力。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
2009年11月12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