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17-04-05 点击率:0
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2016年10月提交学位论文的检测结果已在数字化校园公布,请登录查看,根据下述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修改安排:
一、若整篇文章的总体文字复制比<15%,检测合格,直接送审,导师和学院无需再进行审核。
二、若40%≤整篇文章的总体文字复制比,取消本次送审。
三、若15%≤整篇文章的总体文字复制比<40,请各学院认真审查核实。
1、若确属有实质性抄袭等行为的学位论文,将取消本次送审资格。
2、对仅存在综述和基本原理文字复制的,则要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使文字复制比低于规定比例,修改后的论文复制比仍超过规定比例,则本次不予送审。
3、总体复制比超过规定比例者,在数字化校园中下载检测报告单查看,填写《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反馈修改审查表》(在附件中下载,重检前交一份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对文字复制比做详细说明,并于10月17日24:00之前将重检论文电子版(PDF版本)上传至数字化校园(无需重新生成一条送审记录,直接上传重检论文即可覆盖原检测论文,上传后导师和学院还需再审核一次,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重检,系统开放时间:10月17日00:00点至17日24:00点)。
四、本次论文采用电子档评审,无需打印纸质论文,论文检测通过后不能进行修改,直接送审。
五、检测合格后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送审申请书》一份。
2、《科研(论文)成果表》一份(成果1和成果3还需提交《科研成果认定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内容,封底。或录用通知和发票。
科研成果还未达到的同学请在12月1日之前将材料补齐。
“送审申请书”、“科研(论文)成果表”与“科研成果认定表”均直接在数字化校园中打印。
以上材料请于10月18日前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六、保密论文的相关送审材料请与10月18日前直接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七、学位论文评优申请
学位论文评优按照文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及奖励办法》(桂电研〔2015〕6号)执行,导师评分为“优”且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可在“数字化校园”中提交评优申请。研究生登录“数字化校园”-“学位管理”-“论文送审”-“优秀论文评优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评优申请表一份,并附上成果附件,导师签字后于10月18日之前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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