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点击率:0
从天津工业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含)以下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和学校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文字复制比”检测、答辩、总结和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中期检查
各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中期检查除检查毕业实习记录或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及计划任务进度完成情况外,还要安排好毕业生和指导教师座谈会,及时发现和纠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二、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
除经学校保密办公室认定为“可免于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外,学校将继续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进行全覆盖检测。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上传和检测结果处理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5月16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提交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
2、5月17日上午8:20,检测系统开始运行,5月23日中午12:00系统关闭。各学院在此期间将指导教师提供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word电子版文件按照“班级_学号_姓名.doc”的格式导入系统,进行检测后得出《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交由指导教师复核确认。
“文字复制比”在30%(含)以下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3、5月24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提交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设计(论文)复检情况登记表》,5月25日上午8:20,复检系统开始运行,5月26日下午4点30二查结束系统关闭。
复检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降至30%(含)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指导教师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答辩组织工作
2016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安排在5月26日至6月8日进行,请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并在5月23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报到实验教学管理科。
四、答辩后总结工作
答辩工作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3日。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天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调查表》、《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按提纲撰写)纸质与电子版一并交到实验教学管理科。
五、评优工作
各学院按照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1%的比例(四舍五入)推荐参评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评材料请于6月20日前交到实验教学管理科。
教 务 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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