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
发布时间:2017-03-31 点击率:0
从山东理工大学 · 研究生部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2017年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检测入口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授予学位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位授予流程及日程安排
各学院和广大研究生请参考“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附件1),并熟知学位授予工作程序。本学期的学位授予工作请严格遵照日程安排表(附件2)开展。有关学位授予的相关文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查看。
二、学位申请和资格审查
各单位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审查小组,请于3月24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所修课程、获得学分、科研成果、专业创作及学位论文情况。科研成果由各学院初审,学位办公室终审。审查的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所发表论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博士论文初稿并注明所提供小论文所对应的博士学位论文章节。
学位申请者须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及预审环节,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提出学位申请,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预审方可提出学位申请。论文预审工作依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执行。各学院、学科必须认真组织预答辩、预审环节,以真正帮助研究生提高其学位论文质量为初衷,切实为学生的学位论文把好关并认真填写《预审意见书》。每位研究生要根据《预审意见书》,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预答辩以及预审工作须在4月1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与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监督,切实保证我校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等工作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协调并进行监督。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各单位迟于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报校学位办审核。
四、材料报送及学位审批
各单位应于6月17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单位学位授予问题。审议通过后,务必于6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及其材料,具体报送事宜另行通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中下旬开会审批学位授予问题。6月底前,汇总所有材料,形成学位档案,材料合格者,予以发放毕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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