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点击率:0
各学院: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对部分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拟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生为抽检对象。
2、各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为必检对象。
二、检测方法
1、2013年5月17日(第12周星期五):教务处提供抽检学生名单。
2、2013年5月22日(第13周星期三)前:各学院收集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稿(注意:不含封面、诚信声明、目录、图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等,文件名为:“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
3、2013年5月23—24日:学校对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稿进行检测。
4、2013年5月27-31日:未通过系统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务必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并主动到图书馆复检。
5、2013年6月12日前:推荐参评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2%),学院将推荐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稿交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被抽检学生初检不收费,学院推荐参评校优的论文检测免费。
三、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结果类别 |
检 测 结 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
理工类专业 |
经管文法类专业 |
||
A |
R≤20% |
R≤30% |
通过检测 |
B |
R>20﹪ |
R>30﹪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系统的检测结果作为判断参考,对检测结果超过规定值的,需由学院专家组进行人工鉴定,是否构成抄袭由专家组给出终结论。
1、文字复制比为A 类,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或可参评校优。
2、文字复制比为B 类,由学院通知学生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须再次将正文电子版交给图书馆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达到A类,视为通过检测;仍未达到A类,但指导教师参考检测报告后认为不存在抄袭,指导教师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学院专家组认定情况属实后可参加答辩,否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并延期答辩。
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务必附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文字复制比高于A类,取消其评优资格,终成绩降为“良”。
请各学院将备查学生的信息汇总填入附件1、2A-F项中。
教务处联系人:李慈 联系电话:62563287 邮箱:271208@cqut.edu.cn
图书馆联系人:熊建萍 电话:62563433 邮箱:290268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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