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2 点击率:0
各学院: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包含设计,下同)质量,减少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促进学术诚信,学校决定采用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一、各学院在每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送交当年全部毕业论文电子版,学校随机抽查10%左右毕业论文。保密毕业论文可向学院申请不进行检测,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凡未提交保密申请又未提交电子版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
二、毕业论文的电子版要求
(一)毕业论文应符合《济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等文件中要求,一般为word版文档(doc格式)。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201002123,张三,论文题目:公交智能管理研究,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201002123_张三_公交智能管理研究。为提高检测速度,请把毕业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致谢等部分删除。
(二)各学院汇总当年所有毕业生毕业论文电子版,刻录光盘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光盘内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毕业论文word版文档。
为方便检查,同时请各学院上交毕业论文excel汇总表(表内容应包含专业名、学号、作者、篇名、班级、指导老师、备注等),并刻录光盘根目录下。第二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应与所学第二专业相统一,并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管理,备注栏里标注“第二专业”。
系统的检测结果作为判断参考,反馈给学院。对检测结果超过规定值的毕业论文,需由相应学科专家组成评议组进行人工鉴定,是否构成抄袭由专家组给出终结论。
(一)文字重合百分比小于30%(含30%)的,由指导老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如确认毕业论文中不存在抄袭行为,可直接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
(二)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50%之间(含50%)的,学生必须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由指导老师和学院指定另外一审阅人进行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
(三)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50%的,需由学院组成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人工鉴定。如确认毕业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可由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须由系统再进行一次复检,重合百分比小于30%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
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需由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同时终止该学生的本学期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资格,再次毕业论文答辩申请随下年度进行。
四、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论文整体质量的高低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五、学校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质量。
六、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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