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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1-11  点击率:0

中南大学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论文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 待重复率合格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网站查看。

一、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毕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4号)、《中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中大教字〔2011〕10号)、《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中南大学校长令第 9 号),制定本办法。

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论文、设计和体育、音乐、表演艺术类、医学类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等),统称为毕业论文(设计),出现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处理。

三、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1.购买、出售毕业论文(设计)或者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买卖的;

2.由他人代写(做)、为他人代写(做)毕业论文(设计)或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代写(做)的;

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4.伪造数据的;

5.有其他严重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的

四、本科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五、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六、学校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建立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检测制度。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统一进行学术诚信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的基本认定依据。对检测发现的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组织调查认定。

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经查实确认为购买、由他人代写(做)、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校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已经获得学士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士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八、为他人联系代写(做)、出售毕业论文(设计)或者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买卖、代写(做)的人员,属于在校本科学生的,学校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九、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存在作假情形的,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十、学校将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检测情况纳入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与年度考核内容。频繁或大面积出现毕业论文(设计)作假或者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校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凡举报或检查发现毕业论文(设计)有作假嫌疑,学校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专家和本科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十二、对本科学生、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学校将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理

十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本办法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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