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启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1 点击率: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论文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开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现启用该系统对2013-2014学年度(第二批)申请学位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3-2014学年度(第二批)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
二、检测时间
博士生:2014年5月1日前已进入评阅、答辩程序的本次学位申请者,应及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至学院,5月1日前学院将检测结果返给博士生。根据学位论文审核进度,将检测结果提交答辩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参考。5月1日后申请评阅、答辩者,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答辩。
硕士生:本次学位申请者的论文检测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工作程序
1、研究生将经导师审核认定的定稿文本电子版(其格式和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提交学院。为有利于保护学位论文作者的权益,请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转换为PDF格式,论文按下列要求命名:“学院号_学号_学位申请者姓名”如:03_BY0903101_张航。
2、学院检测后出具检测结果一式两份,须由负责检测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生教务公章,一份留存学院,一份由申请者本人留存。
(1)检测结果小于5%(含)者,可直接进行评阅。
(2)检测结果在5-15%(含)之间者,须进行修改,填写《对“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签字承认后方可进行评阅。
对于查重比例在此范围内但比例偏高的学生论文,导师应认真分析原因,要求学生修改论文,从严掌握。
(3)检测结果在15-30%(含)之间者,必须延期答辩,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填写《对“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经导师签字承认,提交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检测(图书馆提供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由负责检测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一份由申请者本人留存,一份送交学院),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评阅。
(4)检测结果在30%-40%(含)之间者,研究生需对论文检测重复部分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组织3-5名专家进行鉴定,由专家组给出终认定结果。
如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如该论文不存在学位不端行为,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修改,修改后由导师进行严格审核,6个月后提交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评阅。
(5)检测结果在40%以上者,直接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若研究生和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测结果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由所在学院组织3-5名专家进行鉴定,由专家组在收到申诉书15个工作日内给出终认定结果。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研究生学位申请时,分会秘书须将所有上会者的检测结果及整体比例分析结果提交分委会委员,以便委员们掌握查重情况。
5、分会后,需将所有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检测结果(复印件)提交校学位办,作为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的参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该系统只限检测本学院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每篇论文限检测一次,指标分配按照上一年度授予学位人数每人一篇次分配(每个学院只分配一个账号,若学院有多名人员负责检测工作,请协调好后再进行检测)。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研究生院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帐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
2、为便于操作,提高检测效率,可将按要求命名后的文章打包压缩后上传(压缩包命名无具体要求,且应不超过300M)。打包未能全部上传,第二次上传前,请务必将次上传成功的文章剔除。
4、根据学院当年公布的时间安排,提交的论文版本,为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主要依据,学院应保留好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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