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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1-11  点击率:0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学生本人应重视论文查重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安排规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实施办法发布时间:2013-05-08,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道德规范与管理办法》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院决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施查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查重对象
查重对象为用于申请答辩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实施部门
研究生院负责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比例为。
学院、研究院负责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比例由各学院、研究院视本院实际情况自定,并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备案。
三、学位论文提交要求
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致谢部分删除,以pdf格式按实施部门的具体要求提交,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pdf。
四、查重结果处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分别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 通过
去除本人文献,学位论文文复制比和学位论文段落中单篇引用文字复制比均低于30%(含30%)者为通过,经实施部门审核后,研究生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二) 不通过
查重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通过,研究生须进行学位论文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修改后重新申请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1)去除本人文献,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不含30%);
2)去除本人文献,学位论文段落中单篇引用文字复制比超过30%(不含30%);
五、查重结果异议处理
研究生如对学位论文查重结果持有异议,可向查重实施部门提交由导师签字承认的书面申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理对博士学位论文查重结果的异议,各学院、研究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理对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结果的异议。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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