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复制比检测标准
发布时间:2017-08-22 点击率:0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代表作复制比检测及送审工作通知如下:以下是本站就处理办法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6.复制比检测的代表作必须与送审的代表作保持一致,擅自更改者后果自负。提交复制比检测的代表作须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1),同时提供代表作word或pdf格式(拍摄的除外)电子版,以“作者姓名+题目”的方式进行命名,务必确保打开时不会出现乱码等现象;送审的代表作须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附件2),并提交原件、复印件,在提交的论文、论著材料复印件中要隐藏个人信息。
7.各单位须对提交复制比检测的代表作电子版和发表期刊原件进行逐字逐句比对,确保在内容和格式方面一致,并出具《宿州学院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检材料电子文档审核证明》(附件3)。
9.以上各材料请于9月5日17:00前报送到东校区逸夫楼A418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复制比检测的代表作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由专人统一拷贝至人事处,论文复制比检测(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登记表电子版直接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温馨提示,论文写作完成后,想知道重复率是多少,可以借助知网检测系统软件进行检测,并且在降低重复率方面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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