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发布时间:2017-05-04 点击率:0
各相关院系:黑龙江省教育厅网站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学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
(1)《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份;另外需要《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和申报成果的附属材料整体装订成册,一式6份(含原件1份)。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2份,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
(3)每项成果需提供被应用、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
2.电子版材料
(1)《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
(2)各申报人须提交申报项目所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制成一个word文档:著作、论文和咨询报告均须将文字复制到该word文档中;被应用、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做成图片插入到该word文档中)做为申报材料一同上报。没有签署审核意见、没有查重检测结果,没有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的申报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3.各院需填报《2017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份,需加盖院系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1.2017年8月25日11:00前,学院统一将申报成果电子版(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报送至学校邮箱baobing@hit.edu.cn,由学校统一组织查重。
2.学校对申报成果统一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返回至学院科研秘书处。
3.检测报告一旦生成,申报成果不允许做出改动,否则不予受理。
4.申报人收到学校返回的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后,请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5.2017年9月2日16:00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请详细阅读《关于开展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的申报资格要求。
2.各院系要对推荐成果进行审核,《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中“审核人签字”处由所在学院院领导签字。
3.研究咨询报告类,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县、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大中型以上企业)的采纳证明,或省(部)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4.申报成果如有外单位参研人员,请在《申报书》(见附件2)封皮的“工作单位”处加盖外单位印章。
5.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材料原则上不再返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冰 卜琳华
联系电话:86262113
Email:baobing@hit.edu.cn
哈工大经济管理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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