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发布时间:2017-04-26 点击率:0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学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增强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学校决定对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于5月31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过期不提交者如无特殊情况,则视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不合格,按延期答辩处理。
(3)毕业论文word格式的电子版要求为:封面、目录、摘要、论文章至后一章、参考文献、注释、致谢、附录等,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名称+班级+姓名.doc,如“材料学院B材料科学工程131张三.doc”。
三、检测结果处理:
(1)文字复制比(R)≤30%的毕业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参与答辩,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等具体情况由学生和导师分析判断。
(2)50%≥R>30%的毕业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须由学生和导师商定后修改论文,经修改后申请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通过的成绩只能定为合格,仍未通过的,按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不合格,延期一学期答辩。
(3)R>50%的毕业论文,视为严重抄袭,按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不合格,延期一学期答辩。
(4)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检测。次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该生的评优资格,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按上述办法执行。
评估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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