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论文的写作技巧
发布时间:2020-02-19 点击率:0
一般而言,相关规定、文献和这些都需要在法律论文的写作中加以引用和注释,这两个问题都需要明确。
1、关于引文问题
当使用引文,要注意两件事情:论文引文应尽可能少,要准确,我们不能盲目追求过度的;经典参考文献,材料,不应该是题外话,他们需要什么,但应按照原来的预期参考。引文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直接引用,即直接引用经典作品、文献或法律规定中的词语、句子、段落、文章和段落作为论证的依据。
2、关于增加脚注问题
所谓的加注,是指注明内容的来源出处。其作用是让读者和编辑知道引文的来源。填充四种方法:注意段,即夹注,括号中的引用,即脚注表示引用页脚的源;部分,即部分标记,假日;尾注,即,附接在纸张的端部的注释。
二、法学论文起草过程中采用的写作方法
1、论文分块合成法
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先易后难的顺序,将自己考虑的非常详细的内容,按大纲依次组合成一片完整论文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使用不受大纲中零件顺序的限制。
当有成熟的时间的某一部分的理解,写了第一部分。然后“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分解”其他相对困难的部分以及提早考虑不成熟的部分。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起草。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使用哪种方法。
2、一气呵成方法
是根据现有素材,按照提纲顺序,从头到尾把全文内容写出来。
法律文件应该属于准确性,抽象的,逻辑和争论。准确性应体现恰当的词语和句子;抽象性应体现概括性,简洁性和深入性;逻辑性应体现逻辑合理性,严谨性和条理性;论证应体现积极论述和消极反驳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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