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的写作技巧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7-02 点击率:0
一般情况,在写法学论文中都会引用相关的条文、文献,这些内容需要加上引文和加注,这两个问题需要清楚。
1、关于引文问题
所谓引文,是指由于论文论证的需要,在法学论文中引用的经典作品或者文献内容、法律条款或者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其主要作用是提供强有力的论证。
在使用引文时,要注意两点:论文中的引文应尽可能少,要准确,不能盲目追求过多;引用经典、文献、材料,不应脱离主题,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著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引文,即直接引用经典作品、文献或法律条文中的词、句、段、条、款为论证之根据。
2、关于增加脚注问题
所谓的加注,是指注明内容的来源出处。它的作用是让读者和编辑知道引文的来源。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引文页脚处注明来源;章节,即标注在一章、一节后;尾注,即注释附在全文的末尾。
二、法学论文起草过程可以采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论文分块合成法
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先易后难的顺序,将自己考虑的非常详细的内容,按大纲依次组合成一片完整论文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次序限制。
当对某个部分有一个成熟的理解时,就先写下那个部分。然后“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部分、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分。这两种起草方法各有优缺点。对于采用哪种方法,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2、一气呵成方法
所谓“一气呵成法”是根据现有素材,按照提纲顺序,从头到尾把全文内容写出来。这个时候,无论是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如个人见解不透彻、资料不完整、结构不严谨,甚至有些内容不流畅,一般都不作修改,初稿完成后再考虑。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不间断地思考,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来描绘论文的轮廓,并确保写作过程顺利完成。
法学论文的属于应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证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单精练、深刻;逻辑应体现逻辑合理性、严谨性和有序性;论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正面论述和反面反驳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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