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天津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论文查重标准
发布时间:2017-05-10 点击率:0
这里小编从《天津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7届本科论文查重通知》了解,2017届天津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论文查重标准如下:
一、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
除经学校保密办公室认定为“可免于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外,学校继续实行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全覆盖检测。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5月10日前,各系部向教学办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登记表》。
2、5月11日上午8:20,学校论文检测系统开放,5月19日中午12:00系统关闭。因此,各系部应将毕业生论文电子版汇总后,在5月11日前交到教学办。
“文字复制比”在30%(含)以下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的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交由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3、5月25日上午8:20,复检系统开放,5月26日下午4点30系统关闭二查结束。各系应在5月25日前将需要复检的论文电子版交到教学办。
复检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降至30%(含)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复检后“文字复制比”仍大于30%的,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学生和指导教师对论文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
一、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
除经学校保密办公室认定为“可免于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外,学校继续实行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全覆盖检测。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5月10日前,各系部向教学办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登记表》。
2、5月11日上午8:20,学校论文检测系统开放,5月19日中午12:00系统关闭。因此,各系部应将毕业生论文电子版汇总后,在5月11日前交到教学办。
“文字复制比”在30%(含)以下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的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交由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3、5月25日上午8:20,复检系统开放,5月26日下午4点30系统关闭二查结束。各系应在5月25日前将需要复检的论文电子版交到教学办。
复检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降至30%(含)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复检后“文字复制比”仍大于30%的,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学生和指导教师对论文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